“为啥?”他现在就要,还等什么晚点。
她不主动,他就
要啃上去了!
小姑娘要形象,“我……我想擦脸。”
沈擎铮“哦”一声。理由很充分,采纳。
他起身,把花重新塞回她怀里,就算只是去车里拿纸巾,也非要牵着她的手。
怕她跑了,太平山顶有野猪。
这时候,朱瑾开始给自己找场子。
“你不是说……要有一个正式的求婚仪式吗?”
沈擎铮给她抽纸,语气随意:“很正式啊!太平山夜景、鲜花、钻戒,我觉得差不多就这样了。”
他想,自己又没求过婚,临时决定的,这很不错了!
朱瑾一边擤鼻涕,一边小声说:“别人都会布置场地,有气球,还有一堆亲朋好友……”
“那有什么意思?”
沈擎铮不屑嗤笑,“那种小家子气的东西,比得上这夜景和你手上的古董?”
“可是这里只有我们两个……”她说得更小声了,“你还没……单膝下跪……”
正说着,一辆红色法拉利轰地一下,别在他们车前停下。
他们许是看到有车停在这里,也试着在这里看风景。
其实山道上一直有车经过,只是他们刚才沉浸彼此,谁都没在意。
“好了,”沈擎铮看了一眼那突然出现的“电灯泡”。
拖拖拉拉一个吻没讨到,男人叹气,“现在不止我们俩了。”
他还没回过头,朱瑾便踮起脚尖,拽住他的手臂,亲了上去。
沈擎铮一怔。
他从没想过,在他面前脸皮薄得不行的女人,会在别人眼前主动。
男人懒得在开口纠正她幼稚的吻,而是在众目睽睽之下,毫不犹豫地低头吻她。
不管旁人议论什么,他们拥得很紧,吻得很深,像是即将世界末日一般的忘我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唇瓣分离,男人喑哑地再次告白。
“朱瑾,我爱你。”
而他的女人温柔又深情,说出让他心神荡漾的情话。
“我也爱你。”
爱归爱,比起整个人几乎都在西方背景里成长的沈擎铮,朱瑾显然还是更要脸一些。
文化差异在这一刻显得尤为明显。
港岛这个遍地老钱的地方,开法拉利的年轻人主打一个热情开放。
被秀恩爱的他们已经开始对着身穿半晚礼服、开迈巴赫的传统老男人的爱情吹口哨和鼓掌,甚至有人开始起哄切歌,试图制造点bg。
朱瑾脸皮薄,被这一阵热闹弄得彻底招架不住,干脆一头躲进男人怀里。
沈擎铮倒是适应良好,像走红毯的男星一样,回头朝那群小哥小妹们挥手致意,甚至还说了几声“谢谢”。
好死不死,开法拉利的居然喜欢民谣歌手。
浑厚的男声配着吉他,歌声朴实颓丧,带着摇尾乞怜式的深情,唱的偏偏还是一个普通男人对普通姑娘的爱恋。
陌生又熟悉的歌声,朱瑾曾经非常喜欢这个歌手,一时间有些恍惚。
时间仿佛轻轻晃了一下,她还没来得及沉浸情绪里,就已经被沈擎铮就近塞进了后座。
车门关上,引擎启动,歌声被隔绝在外,渐渐远去。
朱瑾并没有回头看,毕竟她现在拥有的是更大的喜悦。
车子启动后,沈擎铮好几次在后视镜里偷瞄她。
她一会儿张开五指,对着无名指上的鸽子蛋来回打量,一会儿又低头,认真数怀里的玫瑰花。他实在忍不住看,又想笑,为了驾驶安全,靠边停车,把人直接挪回了副驾驶。
朱瑾还抱着那束花,问刚才那个问题:“所以,你为什么买白玫瑰给我啊?”
其实答案她心里已经有了,可是她就是想问。
沈擎铮目视前方,浅笑:“因为好看,跟你一样好看。”
朱瑾:“……”
啧!
这家伙,刚才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,来这出?!
没关系,朱瑾可以很懂事。
“那我刚才说错了,”她一本正经地总结,“不是因为纯洁,是因为好看。你是因为好看才爱我的,我接受了。”
她话音一转,补了一句:“不过现在有科技和狠活,外面美女那么多,万一出来一个比我更好看的,那我以后很危险。”上次她解释过这个词了。
沈擎铮失笑:“我只是参加别人婚礼的时候常看到白玫瑰。”
作为曾经的酒店从业者,朱瑾明白。
他继续说:“今天拿到那枚戒指之后,不知道怎么的,就想给你买花。”
说到这里,他自己都觉得好笑:“既然花都买了,手里又正好有钻戒,风景还不错,就想着——干脆求婚吧。”
他侧头看她一眼,语气坦率得不像在说什么大事:“所以今晚的求婚,是我的意外

